新鲜 / 健康 / 便利 / 快速 / 放心
八戒体育经营范围:宾馆、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旅游咨询服务,婚纱摄影,礼仪庆典服务,汽车配件、电子数码产品、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日用百货销售。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餐饮,住宿,机电一体化设备,电控自动门,电器设备设计,安装,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家具,五金交电,电线电缆,音响设备,家用电器,通讯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厨卫设备,洁具,灶具,服装,针纺织品,床上用品,洗涤用品,文化办公用品,酒、化妆品、皮具,工艺品、日用百货销售,烟零售,车、船票代理,为文艺演出提供配套娱乐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食品生产、销售,农产品收购,健身、游泳、翻译、婚庆礼仪服务,停车服务,场地出租,汽车租赁,花卉,图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租售代理,搬家,服装清洗,车辆出租,装潢、美容美发,康乐健身,酒店管理,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农业技术、养殖技术的开发和技术转让,生态农业观光旅游服务,果蔬采摘及销售,餐饮、住宿、休闲垂钓服务,畜禽及水产品养殖及销售,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开发、加工、销售,农资销售,农林开发及树木种植、园林绿化工程、农业信息咨询服务,农业交易市场开发、管理服务,农产品加工、销售,瓜果蔬菜、苗木花卉种植及销售,鲜活肉蛋销售,停车场管理。(以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出版物进口,艺术品进出口,出版物批发,出版物零售,货物进出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批发,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服装服饰批发,食用农产品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餐饮管理,纸浆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纸制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光学仪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市场营销策划,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货物进出口,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安徽省新龙图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销售;音像制品批发(连锁专用);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制作;录音带、录像带复制;普通货运;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以上经营范围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教材租型印供;出版行业投资及资产管理;房屋租赁;商务服务业;商品批发与零售;进出口业;教育辅助服务;餐饮业;票务代理。(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经营范围:出版与外文局业务有关的社会科学各门类的学术著作、工具书、普及读物;翻译出版外国社会科学著作,中小学教辅材料“政治、语文、历史、地理、英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九科(图书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同本公司出版范围相一致的互联网图书、互联网音像、手机图书、手机音像出版(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图书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本版总发行(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商业管理,家居用品、工艺品(除文物)、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文体用品、玩具、装饰用品、服装鞋帽、床上用品、箱包皮具、家用小电器、家具、照相器材、劳保用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电脑耗材、办公用品、金银饰品、预包装食品销售,美容美发服务,健身服务,教育信息咨询(除教育),钟表及钟表维修、场地和柜台租赁;物业管理(凭资质经营)、停车场管理、会务礼仪服务(涉及前置许可的除外),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33%的股份,受母公司重大影响。
经营范围: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及互联网服务;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批发、零售(含网上);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教育辅助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录音制作、文艺创作与表演。
关联关系:系由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的联营企业。安徽皖新金智科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文化创意产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创业投资及相关业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全资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本公司经营范围为进出口货物的仓储、集装箱堆存及有关配套业务;保税仓库内货物的代理报关、报检、运输代理业务;库内货物的分级、分装、挑选、贴商标、制标签、整理等;供应链管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等;电子产品、电脑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房屋拆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平面设计;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办公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企业形象策划。(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的控股子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出版物零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销售食品;餐饮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出版物批发;版权代理;版权贸易;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企业策划;计算机系统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经济信息咨询;餐饮管理;验光、配镜;摄影扩印服务;租赁机械设备;汽车租赁(不含九座及以上乘用车);装帧流通人民币;经营流通人民币;销售纪念币、金银饰品、珠宝首饰、针纺织品、鞋帽、箱包、钟表、乐器、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工艺品、八戒体育日用品、办公用品、避孕套、避孕帽、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机械设备、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医疗器械Ⅰ类、医疗器械Ⅱ类、清洁用品、化妆品、集邮票品、工艺品、五金交电、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茶具、服装、玩具;航空机票销售代理;火车票销售代理;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景区门票销售代理;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运动项目除外);组织体育赛事。(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餐饮服务、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室内外装饰,营销策划,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计算机、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服务,灯光照明,对分公司广告经营管理,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建筑幕墙、园林古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智能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环保、体育场工程设计与施工。
关联关系:系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联营公司。皖新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新华发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公司和关联方之间不存在相互损害或输送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关联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从而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此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调查和审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相关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此项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业务往来,主要是利用关联方资源的优势,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回避该项关联交易的表决,关联交易程序合法有效,符合证监会、上交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9〕1274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11.8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98,000,000.00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59,360,546.7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1,238,639,453.23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会验字〔2010〕3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本公司将原计入资本公积的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6,526,587.40元调整计入损益,增加募集资金6,526,587.40元。本公司已于2011年3月23日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129135账户人民币6,526,587.40元。
调整后的募集资金净额1,245,166,040.63元,根据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八戒体育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存入公司在交通银行合肥三孝口支行、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建行合肥钟楼支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设立的专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0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82元。截至2016年8月2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9,204,73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991.3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0,952,973.7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9,047,017.59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6]4534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1)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前,截至2010年1月8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153,037,300.00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3,037,300.00元。
(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76,971,067.22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510,429,270.61元,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490,800.00元,八戒体育支付银行手续费5,394.5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9,313,145.96元。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1,049,864,696.71元,支付信息系统开发服务费490,800.00元,支付银行手续费5,394.57元,八戒体育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50,360,891.28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94,805,149.35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44,118,295.31元,差异149,313,145.96元,系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直接投入项目资金8,720,240.00元,投资购买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2,429,816,025.41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482,794,615.37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银行手续费为155.00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3,305,212.55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中国建行合肥钟楼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合肥金城支行和招商银行合肥金屯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四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月23日,本公司发布了《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就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持续督导工作作了说明:为规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三孝口支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两家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制度。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049,864,696.71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8,720,24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非公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1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4.3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29,816,025.41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首次发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48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347,269,023.20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32,730,976.80元,主要系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在2011年12月进行变更,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0,000.00元全部用于“合肥图书城(四牌楼)”扩建子项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各分项验收都已经完成并合格,已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合肥图书城项目裙楼负一层至四层的新华书店部分开始二次装修,已完成二次装修施工图纸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预计2023年投入运营。
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物流体系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8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52,359,691.99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27,640,308.01元,主要系因公司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的影响,公司暂缓了与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导致畅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该余额资金公司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未来公司将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体实施情况决定该部分资金的具体使用。
e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52,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12,443,690.87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139,556,309.13元。随着市场的变化,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e网工程很难达到预计收益,2015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将e网工程项目终止并对该项目进行变更,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9,556,309.13元变更用于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不再实施e网工程,导致e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
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系原“e 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变更新增项目,项目总投资193,242,000.00元 ,承诺投资募集资金139,556,309.13元,原预计2017年6月完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77,363,020.04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金额差异62,193,289.0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标准仓库、综合楼、室外工程已完成施工和验收,冷链仓库建设工程已启动立项和清单编制工作。其中标准仓库、综合楼部分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整体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24个月,项目总投资1,824,389,000.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75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投入募集资金,未达到计划进度。八戒体育目前在线教育行业竞争仍是激烈,行业洗牌还在继续。基于投资回报的重大不确定性,考虑到股东利益,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的投入。后期公司将对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实施条件进行论证其可行性,同时公司将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429,011,900.00元,拟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00.0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累计投入8,720,240.00元,实际投资金额较承诺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差异241,279,760.00元,未达到计划进度。该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属于公司推出的数字化平台“阅+”项目,受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公司正在对该项目进行优化,目前“阅+”项目建设仍使用自有资金。后续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综上,公司虽然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未达预期,但公司秉持谨慎原则以及对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严格履行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规定,积极谨慎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也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2023年4月20日,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 2011年12月15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局部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并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批准。
(1)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中的“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由本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营业部联合建设。
(2)新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经营网点建设项目原新建或改建网点23个,已完成建议并投入运营的10个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6,3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700万元全部用于“ 合肥图书城(四牌楼)” 扩建子项目,其余“ 新网工程” 子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肥图书城项目已基本建设完毕,各分项验收都已经完成并合格,已完成项目竣工备案。合肥图书城项目裙楼负一层至四层的新华书店部分开始二次装修,已完成二次装修施工图纸审查和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预计2023年投入运营。
(4)因四牌楼项目尚未完全实际交付使用,新网工程尚未达到最终使用状态,故无法核算整个新网工程的收益情况。同时,对已建成的经营网点,因受网上书店及阅读习惯的影响,传统实体书店业务受到很大冲击,导致已建成的新网工程子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
注2:畅网工程一安徽图书音像及文化商品流通体系:公司目前已完成了ERP系统配置上线工作,ERP系统已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因该系统的正式运行,提升了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也促进了公司效益的增长,但无法量化核算。另外因公司目前物流效率的提高和受传统图书行业环境影响,公司传统图书相关的物流项目体系建设也受到一定影响,导致畅网工程未达到计划进度,故尚未产生效益。
注3:(1)该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15,20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为1,244.37万元,余额为13,955.63万元,由于受广告行业市场整体环境的影响,公司投资建设的广告屏体未达到项目预计收益,公司增强风险控制意识,暂缓了该项目建设,随着市场的变化,公司对该项目建设进行重新评估测算,认为该项目很难达到预计收益,不能发挥募集资金的预计效益。
(2)鉴于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公司2010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中用于e 网工程一安徽数字广告媒体网络建设项目的部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本次涉及变更投向的金额为13,955.63万元,占该项目总投资额的91.81%,占2010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的10.75%;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皖新皖南物流园,拟投资总金额19,324.2万元,计划使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3,955.63万元,其余以自筹资金投入,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2016年1月5日,公司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标准仓库、综合楼、室外工程已完成施工和验收,冷链仓库建设工程已启动立项和清单编制工作。其中标准仓库、综合楼部分投入使用,由于该项目整体仍在建设过程中,尚未产生效益。
注 4:(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一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项目建设周期*当期月数。注2:智能学习全媒体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故未产生效益。
注3:智慧书城运营平台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尚未实施完成,该项目未承诺效益。
注 3:(1)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公司利用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一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时未承诺效益。
(2)2016年9月23日,皖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皖新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注4: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皖新皖南物流园项目尚在建设中,未达到预计效益。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2022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计提减值的明细情况见下表: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会考虑包括对方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预计回款的数额和时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信用风险组合的划分、以历史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而确定的预期损失率等一系列因素。
2022年合计计提坏账准备19,099.08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2,734.5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091.48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5,273.04万元), 2022年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244.33万元。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售存货,结转成本时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予以转销。2022年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8,329.47万元。
公司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减值判断,当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予以计提。2022年计提了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289.18万元。
2022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减少2022年利润总额人民币31,962.06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各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31,962.06万元,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在进行了减值测试后作出的结论,遵循了谨慎、稳健的会计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在决策程序上客观、公允、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 31,962.06万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
证券代码:601801 证券简称:皖新传媒 公告编号:临2023-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2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1、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持股东帐户、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线一17:00。
3、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北京路8号皖新传媒大厦605室董事会办公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